新京报:中国国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参股企业要以财务管控为主
2019-11-27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11月27日,在国务院国资委政策吹风会上,中国国新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表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准确把握平台定位,转变监管方式,对参股企业要以财务管控为主,依法履行治理程序,关注资本流动和回报情况。
中国国新2016年初被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之一,至今已试点三年多时间。在运营公司的定位方面,周渝波提出,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上接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下接资本运作和企业经营,是落实管资本为主要求,将国资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 进而落实到市场行为的重要载体和枢纽。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独立专业决策,也要更好落实出资人代表机构的导向意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规划。
在资本运营的功能作用方面,周渝波表示,运营公司资本运营必须高度契合国家战略,要牢牢聚焦进入实体产业的国有资本,以虚活实、以融促产;既要以提高资本回报为主要目标,又不能只盯着财务回报,要通过投资引领、培育孵化等方式,在落实国家战略上发挥应有作用,大力促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走出去”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周渝波还提出,运营公司要主动适应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今年6月,国资委制定印发了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明确了35项授权放权事项,中国国新作为运营公司承接了其中30项。转变监管方式既是国资委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也对运营公司适应管资本为主、完善管控模式提出了明确要求。运营公司既要健全治理结构、完善组织体系,确保授权“接得住”;也要优化管控模式、提升管理能力,确保自身“管得好”,即对核心业务板块要加强战略和财务管控,确保资本运营高效规范,对参股企业要以财务管控为主,依法履行治理程序,关注资本流动和回报情况。
周渝波还透露,中国国新的投资重点之一是创新领域,累计投资总额2900多亿,其中围绕创新领域的投资近2000亿,其中关键“卡脖子”领域的投资约1100多亿。下一步,中国国新将深化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更好发挥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李铭